息烽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单位决定对息烽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邀请第二次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息烽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
2.实施地点:息烽县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性质
详见项目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所需特殊条件、行业资质: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4月23日9:00至2022年4月28日14:00(工作时间)内联系采购联系人谭敏(电话)获取。
五、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2022年4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息烽县永靖镇虎城大道中段171号)二楼会议室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息烽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息烽县永靖镇虎城大道中段171号
联系人:谭 敏
联系电话:0851-87721588
七、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项目采购文件。
招标单位:息烽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