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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检析法】售卖假“壮阳药”获刑!流动摊贩“神药”不可信
时间:2025-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集市上卖的“神奇保健品”,宣称可补肾壮阳、强身健体,是真的吗?

2023年2月2日,牟某某为牟利,在息烽县流长镇集市上销售从其他摊贩及拼多多平台等渠道购入标有“益肾壮阳”功效的多种名称“壮阳药”。牟某某明知上述“壮阳药”为假药,仍将“壮阳药”藏在衣袋中隐秘兜售,售卖数盒后被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经鉴定,牟某某销售的“壮阳药”均属于假药。

图片来源于网络

经检察官审查,牟某某违反药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知是假药仍予以销售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近日,息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牟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销售假药罪依法判处牟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听检析法:

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假药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破坏国家药品管理秩序,更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安全。任何实施此类行为的主体,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应通过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渠道购买,仔细核查药品的生产批号、有效期、商标、生产地等信息,切勿轻信流动摊贩或不明来源的 “神奇药物”。若发现生产、销售假药线索,请立即拨打12315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药品安全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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