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民事检察部门融合履职,向未成年人张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同步开展心理疏导与教育帮扶工作,以检察温暖为困境少年撑起一片蓝天。

张某某(10岁)家住息烽县九庄镇某偏远村,生父早逝,生母盛某某在其出生后不久即离家另嫁,之后张某某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如今爷爷奶奶年事已高,爷爷在耕种时受伤致残,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今年上半年,张某某曾申请抚养费支持起诉,经县法院调解,生母盛某某需支付抚养费,但执行过程中盛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张某某的家庭生活困境未能得到有效缓解。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接到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线索后,及时前往张某某家中实地走访、核查情况,详细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经济来源及实际困难,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多次上门提供检察服务。最终,成功为张某某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有效缓解了其家庭的生活困难,以履职实效为困境未成年人筑牢保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