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及《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精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息烽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2025年度,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3件,其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填报15件,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副职)填报5件,其他检察干警填报3件。
下步,我院将继续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压实主体责任,做到“凡问必录、应报尽报”,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筑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制度屏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