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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远离非法集资 守住血汗钱财
时间:2026-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

远离非法集资

守住血汗钱财


6月15日,正值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日。息烽县人民检察院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办案实践,提醒广大群众擦亮双眼、严守底线,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法律这样界定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普遍具备三大特征:

1.非法性

未经批准、无金融从业资质,擅自开展吸收公众资金活动。

2.利诱性

以“保本高息、高额分红、短期返利”为诱饵,承诺远高于正规金融产品的收益。

3.社会性

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开招揽投资,通过口口相传、网络推广、熟人拉客等方式吸纳资金。

简单来说:无资质揽钱、高回报诱惑、多人参与,基本可以判定为非法集资。

二、高发非法集资骗局,千万别上当

非法集资骗局不断翻新,受害群体涵盖老年人、上班族、自由职业者等,高发骗局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养老领域骗局

以养老公寓、康养服务、养老理财产品为名,承诺“投资床位、终身养老、高额分红”,专门瞄准老年群体。不少老人拿出养老积蓄投入,最终项目失联、本金全无。

2.项目投资骗局

假借农业养殖、影视文旅、新能源、艺术品、酒类收藏等新兴项目,虚构盈利前景,鼓吹“风口产业、稳赚不赔”,实则用后入资金兑付前期利息,属于典型“拆东墙补西墙”。


3.熟人拉客集资

利用亲友、邻里、同事之间的信任,以“抱团赚钱、拉人返利”为噱头发展下线。很多人碍于情面跟风投资,不仅自身受损,还沦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4.网络虚假理财骗局


通过微信群、短视频、陌生APP发布理财广告,以“日赚百元、躺平致富”等话术吸引网民充值,平台无备案、无监管,随时关停跑路。


三、法律红线!参与、协助非法集资,均要担责

检察机关郑重提示:

1.损失自担,不受法律保护

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规定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所谓“保本兜底”全是谎言,高额利息、返利均不受法律保护,投入的本金往往难以追回。

2.组织、发起者难逃刑责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在办案实践中,组织者、操盘手、实际控制人,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处罚。

3.协助宣传、拉人头同样违法

明知是非法集资,仍帮忙转发广告、拉拢他人投资、协助收款返利的人员,会根据情节轻重,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切勿碍于人情、贪图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四、检察防骗小贴士,牢记这“五不”原则

不轻信:不信“保本高息、一夜暴富”的说辞,牢记收益与风险成正比,超高收益必定暗藏陷阱。

不透露:不随意向陌生人泄露银行卡、验证码等个人金融信息。

不投资:坚决不参与无正规金融牌照、经营模式存疑的投资项目。

不转账:正规理财资金均转入对公账户,拒绝向私人账户大额转账。

不帮忙:不为陌生项目、亲友违规集资站台宣传、拉拢他人。

五、温馨倡议

请大家选择银行、证券公司、持牌理财机构等正规渠道开展投资理财活动。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可疑人员和平台,请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检察机关将持续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全力追赃挽损,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愿大家守好积蓄、远离骗局,共同筑牢安全金融防线!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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